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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頂部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會根據事項的性質,按照以下兩個途徑處理投訴:
如您的投訴涉及調解中心秘書處,請填妥以下投訴表格。調解中心會審視有關事項,如有需要,可能會聯絡您以索取進一步資料。審視完成後,我們會通知您處理結果。
填妥的表格連同任何證明文件,應以郵寄方式寄出,並註明「私人及機密」。
地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座4樓408至409室。
如您的投訴涉及調解中心調解員或仲裁員,請參閱以下資料。
請提供相關案件編號、所涉調解員或仲裁員的姓名、事項的簡要說明,以及任何證明文件。
提交的表格如有相關證明文件,應一併附上。提交投訴即表示您確認,就您所知所提供的資料均屬真實、準確及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