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王女士是证劵行丁的尊贵客户。她在证劵行丁拥有的投资组合中包括商品期货的投资,她一向依靠该证劵行职员叶先生提供意见及个人服务作投资决定。她很依赖叶先生向她提供适时的意见并替她实际操作买卖。王女士并没有使用任何网上交易平台。
一天早上,王女士注意到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她尝试联络叶先生,希望他建议她应否沽货。她曾多次致电叶先生但仍未能联络上他,有些电话则由叶先生的同事接听;直到下午,她终于联络上叶先生。由于商品市场的价格波动,她以低于早市价格的卖出价沽出。王女士非常不满这项交易,因为她相信只要她的电话能早一点转驳给叶先生,她就不会招致损失。王女士认为证劵行丁有责任对顾客的要求作出迅速反应,特别是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
王女士投诉证劵行丁延误服务及要求证劵行赔偿她的损失。证劵行丁拒绝为任何损失承认责任,并指他们已恰当地执行王女士的沽货指令,因而不会作出任何形式的补偿。王女士遂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叶先生作为证劵行丁的代表之一参与调解。调解员促进双方沟通及令双方加深了解。叶先生向王女士解释为何当天早上未能接听她的电话,并承诺将来会改善。双方同意豁免王女士的投资户口的部份交易佣金一段时间以解决事情。双方均满意该调解协议。
(分享的个案以调解中心真实个案为蓝本。基于保密原则,有关资料包括申索人姓名、金融机构名称、其职员姓名、实际申索金额及和解金额已被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