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計劃成員誰可以使用調解計劃的服務?可提交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處理的爭議須:目的金融機構客戶若與有關機構發生涉及金錢損失的爭議,可向相關金融機構或監管機構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作出投訴。監管機構會就金融機構的行為及經營手法進行調查,卻不會釐定損失賠償。該等人士只能循民事訴訟程序索償。本中心的調解計劃主要提供「先調解,後仲裁」這獨立而費用相宜的替代性方法,讓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金錢爭議得以適時解決。收合內容計劃成員誰可以使用調解計劃的服務?可提交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處理的爭議須: